泠翛然

一只凋零的飞鸟

      起因是一个不起眼的水泡。

      它长在脚踝那里,小小的一颗,薄薄的皮肤裹着透明的液体突起,手指按上去是柔软的,却有一股什么在对抗的韧劲。

      起先我并不在意,以为是某次出门走路磨的。可它越长越大,越长越大,像有生命一般蠢蠢欲动,薄薄的一层皮几乎快兜不住里面的液体。

      我忽然想把它戳破。

      人越是想做什么,就越不想做什么。当我产生这个念头的一瞬间,“打死都不戳破它”的想法更加强烈地诞生了,像是故意和自己作对,我在矛盾中继续观察。

      似乎是为了不让我选择困难,在它的旁边又生出了一个新的水泡,同样是小小的,晶莹剔透的,这让我来了莫大的兴趣。我终于不用做这个艰难的选择,在既不违背原则的同时体验到了戳破这个泡的满足感。

      我用指甲在它上面撕了一个小口,透明的浅黄色液体溢出来,好像永远流不尽,一直在溢出、溢出。

      我用纸巾的一角对着这个口,看它一点点被润湿,然后撕掉了创口被浸得皱巴巴发白的皮肤,用纸巾用力挤压粉红色的肉,试图挤出它的最后一滴水。然后它便被我完全遗弃,自顾自地结痂、愈合。

      新的水泡则重复着它的命运。


      我的妈妈偏爱选择题,她的世界非黑即白,不是对就是错,不是好就是坏,不是活着就是死了。我在一次次选择中被动给出答案,这样的选择贯穿我目前短暂的十几年人生。

      在我上初中的时候,我喜欢自残,行为模式比起如今的地雷女有过之而不及,但我们那会称这种行为为“病娇”,而现在我更喜欢称其为“非主流”或“神经病”。

      因为我已经好了,我现在是一个正常、健康的人,唯一的生理缺陷可能是近视和我脚踝上的水泡。他们一个接一个死去,又一个接一个复活,慢慢的,复活的速度大于我把它们处理掉的速度,它们快速繁殖着,变成了一个集群。

      我其实是非常怕痛的,在我自残的那段时间,根本驱动力是愤怒和自我感动。被渣男泡了,然后被甩了,试图用这种行为威胁、让其,以及其他让我深陷精神疾病的人感到负罪感,而愤怒则是用来麻痹痛苦的。当愤怒到达峰值,痛觉会被暂时屏蔽,取而代之的是一种火烧火燎的释放的快感,喜悦会在顷刻间取代任何情绪。

      后来我发现这种行为不过是自我意识过剩的产物,因为根本会无人在意你在发什么疯。我自残的工具是一把绿色的美工刀,我现在还在使用它——尽管它已经锈迹斑斑。它甚至还陪伴过我高中生涯的一任男友,以它总是扮演着的被夺走的角色。我记得那个前任敷衍和不耐烦地劝慰,和初中时每一个看到我行径的人一样。那时候我意识到,我所做的一切只是自我感动。

      孤零零的独角戏,pathetic!

      于是我就被治好了,被妈妈打了一顿治好的。那是在街上,久违地和妈妈逛街,给我挑裙子,一条白色的裙子。我换的时候被她看到了手上的疤,于是她开始质问,像一直以来那样让我做选择题。我不敢说话,她掉头就走,我只能跟在她后面,不近不远的距离。回家以后挨了顿打,从此以后我就完全痊愈了。

      我是很怕痛的。怕痛、怕伤害、怕独自一人睡不着的深夜,楼上传来的争吵声,还有各种东西摔碎的声音。玻璃的、金属的,隔着一扇厚重的木门,轰轰烈烈的,十分热闹。于是我又开始害怕锤子击打在门框的声音,怕抱着小学三年级爸爸买给我的已经开了线的玩具熊和平板里几乎大得快把耳膜震碎的《千本樱》。

      那个晚上的闹剧以妈妈的离开结束,自动铁门被打开的噪音在宁静的夜晚显得格外狰狞,我也害怕这个,但我还是睡着了,睡着在了开了线的小熊身边,睡着在了循环播放的《千本樱》里。

      虽然我害怕痛,但我不讨厌伤口和血。我喜欢看血从横七竖八的刀口里渗出来的样子。我害怕痛,所以总是割得很浅,鲜红的血从平整的切口渗出,结成一颗颗圆润的血珠,再凝结,变沉、变暗。我喜欢观察这个过程,不带感情地观察,我的肢体仅仅变成了一件物品,一块毫无生机的肉,看着它在我面前呈现出不同的姿态,乐此不疲。

      更小的时候,我还会用手指蘸取品尝味道,自己的,别人的。小学时班里组织打疫苗,我就坐在边上等着,打完的同学来了我就蘸点他们伤口的余血品尝味道,还要记录血型,作为评级材料。A型是铁锈味最重最好吃的,O型仅次于它,AB有点偏甜,B没遇到过。以此来解释我总被蚊子偏爱的原因。

      但我现在是一个正常人,已经完全健康、正常。所以我开始害怕血、害怕生肉。每次路过超市冷冻区都会被里面红白色的尸块散发出的腥味熏得想呕。所以我也不会做菜,让我触碰粘腻腥膻的动物尸体还不如让我去死。


      水泡集群的繁衍速度比我想象的快,脚背、脚底都留下了它们的子孙后代。我来不及处理它们便相继破裂、腐烂,淌出浅浅的、透明的、黄的、红的的水。它们经过的皮肤都变得薄,能看到底下鲜红色的血管,丝丝缕缕,交织在一起,像是在拥抱,亲密无间。我突然又开始好奇,好奇它究竟会烂到什么程度,会不会长出蠕动的蛆虫,我的肉会不会也变成饲养它们的温床,被它们啃食殆尽,留下阴森森的白骨。

      我以观察者的身份,兴致勃勃地期待着我的右脚,像期待一件即将成形的艺术品。

      但它们并没有活到那个时候。


      这群不断腐烂的疮无声无息地在我的手指生根发芽,继续为壮大它们的族群而努力。其结果就是影响了我玩游戏,然后被我毫不留情地连根拔起。

      我找妈妈坦白,给她看我那仿佛变成培养皿的肢体。水泡像是有生命一样在我的脚上筑巢,吞食着我的皮肤,一个接一个虬结在一起,连成了一片沼泽地,泛出猩红的液体。我的妈妈显然被我的人工沼泽地给吓到了,她打了我一巴掌,然后又让我做选择题。

      黑色还是白色?好还是坏?对还是错?活着还是死了?我不喜欢做选择题,因为我觉得世间万物不应该被条条框框定死,比如除了黑色白色还有红色绿色,而是非对错又只是人自己定的。再比如我想死,但又不得不活着。

      这是一个该死的可笑的话题。以致于妈妈让我选择是从楼上跳下去摔死还是现在出去被车撞死时我的脑子里想的是“二楼又摔不死人”和“半夜又没有车”,而当两个结果都不是正确答案的时候我们更不能轻易地选择。所以我选择沉默。

      我被推搡着,一步一步走在黑黢黢的独木桥上。我什么也看不到,什么也不敢做,只是被一步步推着前进,在尚未理解情况时就被推进了下一个情境。妈妈的手掌太大力了,碰过的地方像是烧起来,火辣辣地痛,但我是非常怕痛的,所以我开始哭。

      但我也不喜欢哭。很小的时候,大概是小学六年级的某一个讲座,台上为了卖书慷慨激昂唾沫横飞的主持人卖力地表演着,宣扬着母爱的伟大。彼时正值叛逆期的我一边不屑地说着“谁会哭啊”一边放声大哭,哭得惊天动地地动山摇,哭得前面的同学纷纷回头。但我不在乎。去他妈的!我这么想着痛快地放声大哭,持续到了讲座结束,像是要把身体的所有水分抽干似的。结果就是我确实做到了,我变成了一根干巴巴的人干,从此以后脑子也坏掉了,只要一哭就会偏头痛。

      好痛啊,头好痛,脚好痛,手也好痛,可我还是在哭。

      疮被绞杀,细胞在尖叫,身体在燃烧,头脑在融化,可我还是在哭。

      眼泪,混着脸上廉价的宝宝霜,又咸又苦,掉进一张一合发不出声的嘴里,难吃,可我还是在哭。


      最后的最后,那个在我身体上筑巢繁衍的种族终于还是灭绝了,以一种残忍的方式被连根拔起屠戮殆尽,甚至没留下一点疤痕。没人会在意它们的存在,因为它们只是一群愚蠢的、毫无意义的寄生虫。

      它们被消灭了,我也就被治好了。

      现在的我又是一个健康的正常人,除了有点近视,但这并不影响我充满热情地观察这个美丽的世界,从月亮升起到太阳升起,从黑到白,从一天到下一天,整夜整夜。

      无拘无束,乐此不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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